悼念李文亮—官方特许的言论自由

妳因为什么悼念李文亮?这个问题应该是有普遍认可的答案的,那个答案就是对言论自由的重视。在我看来,李并不是所谓吹哨人。吹哨是明知后果的前提下主动泄密。李在微信群里通报疫情状态时,大概做梦也想不到会引起公安的注意。而人们正是因此感受到了言论自由缺席是多么可悲。她们或许并不认识中国许许多多因为说了无比琐碎的事而被公安请去训诫的人,但李文亮的遭遇让她们发现原来在私下场合说这样的话也能被公安找上门。言论自由刻不容缓!

李文亮是个悲剧,他和所有其她因在疫情一线工作而丧命的人一样值得悼念。或许他的牺牲无意中也的确让更多人开始思考言论自由的问题,但我不会以言论自由之名悼念李文亮。

那个「普通人」的论述深入人心:李不是英雄。他只是普通人。他可以是妳和我,他的命运也可以是妳和我的命运。但我们不妨也问问:假如他不是普通人呢?假如他是一位数度因言入狱、BBC 和 CNN 都抢着采访的维权人士,又会如何?我们是否还会愤怒,是否还会自发组织悼念?这一点之所以重要,因为它涉及言论自由的基本原则:除极少数例外(具体是哪些有争议),大部分不直接伤害她人言论都应该允许。这条有数百年历史的原则在廿一世纪正面临挑战——例外的数目在增加,伤害她人的定义在扩展。但显然,李文亮、刘晓波铜锣湾书店诸君的言论都不属于例外。而以言论自由之名悼念李文亮的人们,有多少人能够哪怕只是想像一下悼念另外几人?事实是明显的:对李文亮的悼念是一种官方特许的言论自由。它显然不能算言论自由。

一个自然而然的问题是:实现言论自由的唯一可行方式,难道不是逐步渐进而非飞蛾扑火式地争取吗?我们当然不可能期望一夜之间人们就可以在大陆城市上街游行要求平反六四吧?这固然没错,但我看不出关于李文亮的纪念是通往言论自由之路的切实一步。廿一世纪以降,孙志刚事件、非典、百度与莆田系医院丑闻、红十字会丑闻等一系列社会事件均引发过民愤。如果说这次有什么不同,恐怕并不在于愤怒民众的主体性增强,反倒是政权调控舆论的能力今非昔比。李文亮二月六日去世,从二月八日开始(很可能更早),在知乎搜索他的名字已经只能得到来自「知乎政务」账号的信息。其它平台的情况大家想必也都略有所闻。已经有很多人指出了民众的善忘。在这里我同意连登用户郭嘉的说法。她主张香港人悼念李文亮,但其理由是「我们要用行动显示给中国人看,有言论自由就是这样……而只能在微博上搞『电子悼念』根本违反人性」(译自粤语原文,下同)。这话有负气之嫌,但她的观点其实不经意间深刻触及了互联网化的世界的软肋。「你想让她们永远记得一件事,就要有一个集会画面,」她说。过去数年,中国民众在新浪微博和微信朋友圈每一次义愤填膺时,那「刷屏」的画面想必都曾震撼人心,但我们事后如何能找回那画面?答案是很明显的。相反,香港维多利亚公园集会的画面已经是历史档案的一部分。

我自然不是鼓励大家上街。众所周知,中国民众目前能在实体空间策划的集体行动是非常有限的。但这并不代表我们什么都不能做。很多朋友都发现,在李文亮去世的消息传出之前,已经发生了微信大规模封号的事件。我们很难去核实这些账号被封的原因(很可能当事人从腾讯处也讨不到合理的说法),但这显然属于言论自由受到侵害的典型例子。可是,从《纽约时报》研究员 Lin Qiqing 贴出的几个例子看来,被封锁的用户面对体制所表达出的卑微,实在令人不忍卒读。例如新浪微博用户、自称法学教授的 @LyBy999,居然写出了这样的句子:

……我的微信账户被永久封停,使我非常焦虑,也非常担心,我自己这几天不停在检讨和审视自己的行为,生怕自己有什么言论和转发内容有什么不当……

对于中国数亿民众而言,微信已经是不可缺少的基础设施。完全有理由相信,有相当多的人,其非睡眠时间有更多是在微信里,而非微信外度过的。如果法学教授可以这样接受一种高度变态的契约,用自我审查来交换基础设施服务,那么我们究竟有什么理由对言论自由抱有期望?我已经写了太多反对微信的文章,老调重弹让人生厌,很多人读到这里或许还会觉得上当。不过我还是要说,在一个已经被反复证实会被严格监控的对话环境下,言论自由绝无可能。这一浅显的道理,却至今未能导致民众发起稍具规模的杯葛微信行动。相反,忙不迭论说微信对生活的绑定是如何强大的人,无论在互联网的哪个角落都能看见。至今为止,频繁使用微信以外的聊天软件者(Telegram, iMessage, Signal 等),依然限于技术圈、互联网圈和媒体圈。我们究竟要等到多少个朋友的微信被封、多少新知旧雨被警察请去「喝茶」之后,才能够开始主动准备一条相对安全的通讯管道?

现在就是行动的机会。

VIA@李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