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自由是由英国发明的,它又为何重要?

汉南以不输麦考莱和特里维廉的雄辩之才,用他的英国史过山车一般地席卷了我们,向我们展示了法治下自由的胜利和“仅存在于说同一种语言的民族间的心心相通”。——《每日电讯报》

《发明自由》

自由并不会无端地生长,它自有其内在基因。对当今的很多国家来说,建立一个自由、平等的民主法治政府是其不断的追求,而回溯这些理念的发展路径,我们总能找到同一个源头:英国。居住在这个湿冷孤岛上的人们建立起了国家是个人的公仆而非主人的观念,并进而产生了现代资本主义、工业革命、代议制政府等种种改变现代世界的产物。这套理念和制度被讲英语者所携带,一路漂洋过海,或者借助殖民统治者的强制推行,或者经由忠诚拓殖者的自觉履践,最终被散播到了世界各地,并在一定程度上塑造了现代世界的形态。

自由是英语民族成功的秘密,已经成为现代人集体潜意识的一部分。今天,我们视它为理所当然,以至于常常忘记了这一价值正是繁荣与有序的基础。这是一本关于盎格鲁-撒克逊文化圈的作品,它将带领我们重新探索这段发明自由的旅程,启迪我们思考应如何面对未来。

作者简介

丹尼尔·汉南(Daniel Hannan),毕业于牛津大学,英国著名历史学者,政治家,专栏作家,保守党党员,欧洲议会保守与改革党团秘书长,重量级本地主义与反欧洲派倡导者。被英国《卫报》称为“脱欧的关键策划者”。 著有 The Plan: Twelve Months to Renew Britain(2008),Why America Must Not Follow Europe (2011),The New Road to Serfdom: A Letter of Warning to America (2011),Why Vote Leave(2016),What Next: How to get the best from Brexit(2016)。

书籍摘录

引子 盎格鲁圈的奇迹(节选)

我四岁那年,家里的农场闯进了一伙暴徒。农场还有个后门,一条小路通向山里。妈妈牵着我逃出来,对我说:“我们来玩游戏吧!要想回来,一定得悄悄地……”

我爹很沉着,他要对农场上的伙计们负责。他说,绝不会让一伙城里来的混混把他从自己的土地上赶走。

我记得他当时正害着一种热带地区的白人特有的周期性传染病。他穿着睡袍,坐在那儿,用瘦的跟纸片一样的手给左轮手枪上膛。

这就是胡安·贝拉斯科将军治下的秘鲁。他发动了 1968 年政变,把这个国家搞得一团糟。直到最近,秘鲁才从混乱中恢复过来。在那场政变中,贝拉斯科对重要工业推行国有化,颁布了一系列土地改革法令,把所有农场都分给了他的军中好友。

不过,每当政府对民众豪取强夺,总会有反抗者站出来,拿起他们的法律武器。这跟西班牙第二共和国或者阿连德治下的智利如出一辙,见风使舵的警方自然不愿意保护个人财产。

我爹自然知道当局靠不住,他和两个农场保卫朝那伙正在前门放火想冲进来的混蛋开了枪,赶跑了他们。危险终于过去了。

不过,不是所有人都这么走运。全国到处都有土地被抢占或没收以及矿井和渔船被强征的事发生。外方投资纷纷撤离,跨国公司召回了他们的员工,我出生时颇具规模的盎格鲁-秘鲁社区全都消失了。

直到多年以后,我才震惊地发现,其实当时没有人在乎这一切。在南美,人们默默地接受了财产安全无保障、法律成为一纸空文、民选政府遥遥无期的现状。你拥有的随时可能被抢走,有时甚至连一个像样的理由都不需要。政权迭换赛走马,宪法频修如变脸。

但与此同时,南美人和移居海外的人一样,从不认为这样的事情会在讲英语的国家发生。待到我长大后去英国读书,临假期再回秘鲁,我才开始逐渐意识到两国间的巨大反差。

毕竟,秘鲁名义上也是西方国家。它属于基督教文明体,其建立者视自己为启蒙运动的追随者,坚守理性、科学、民主和民权。

然而,秘鲁和其他拉美国家一样,总体上从未达到过像北美那样理所当然就存在的法治社会的高度。南北两块几乎同时被殖民的新大陆,活脱脱像一组对照实验。北美由英国人拓殖,他们带去了对财产权、个人自由和代议制政府的信仰。南美由伊比利亚人殖民,他们则复制了来自西班牙本土的大庄园和半封建社会。尽管在自然资源上比她的南部邻居更为贫乏,北美洲却成了全世界最理想的生活地区,吸引着数万亿怀揣自由梦想的人。与此相反,,南美洲仍旧保持着近乎原始的,如哲学巨擘托马斯·霍布斯所描述的民选政府前的黑暗状态。合法统治从未来自原始的物理性暴力之外,无论这权力采取的是动员群众还是控制武力的方式。

在这截然分殊下,要否认两种不同文化间的区别简直不可思议。不过可别误解我。我是忠实的西班牙迷。我热爱西班牙文学、历史、戏剧和音乐。我在每个拉丁美洲国家,以及西班牙 17 个自治区中的 16 个都过得很开心。不用说,我喜爱西班牙文化。只是,待在那里越久,我就越难相信“英语世界”和“西班牙语世界”会共属一个相同的西方文明。

说到底,什么是“西方文明”?在开头的题引中,丘吉尔的言下之意究竟是什么?他所说的话中,包含了三个不可缺少的要素。

第一,法治原则。现代政府无权制定规则,规则存在于更高的维度,并且由独立的仲裁机构进行解释。换句话说,法律不是政府控制国家的工具,而是保证任何个体寻求救济的运行机制。

第二,个人自由。说任何想说的话的自由,和同气相求者举行集会的自由,不受阻碍地做买卖的自由,自主处置个人资产的自由,选择工作和雇主的自由,雇佣及解雇人员的自由。

第三,代议制政府。不经立法者同意,不能颁布法律,也不得征收税赋;而这些立法者应当是由民众选出并且向民众负责的人。

现在,读者不妨自问(就想想这过去一百年间吧)有多少习惯上被贴上“西方国家”标签的国家坚持了上述原则?又有多少国家到今天仍然坚定地遵循这些原则?

1999 年,我当选欧洲议会议员以后,这个问题就一直在脑海中萦绕不去。欧盟建立的前提是, 28 个成员国属于同一个文明共同体。理论上,尽管各国文化会有差异,但所有成员都签字承诺共享西方的自由民主价值观。

但现实并非如此。法治原则、民主政府、个人自由——构成西方文明的这三个原则,在欧洲各国中的地位是不一样的。当欧盟成员国采取集体行动时,这三个原则随时都会被置于各国的政治需要之下。

布鲁塞尔的精英们只要觉得碍事,就把法治原则扔一边去了。我举一个最近的例子:欧元区的救市行为明显就是违法的。《欧盟宪法条约》第 125 条明确规定:“联盟不得对成员国的中央政府、地区和其他公共机关,由公共法律管理的其他机构,以及公共事业部门提供担保。”这一条款不仅只是一条技术性规定,它是以德国同意停止流通马克为前提的。所以,安格拉·默克尔说:“在这个条约下,我们不能做任何救市行为。”

但是,当大家发现,如果没有现金注入欧元就将不保之后,条约的条条款款立刻被抛在了一边。时任法国财长、现在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克里斯蒂娜·拉加德为他们所做的一切加油打气,说:“我们违反了所有规定,因为我们要关闭银行,采取行动拯救欧元区。《里斯本条约》是很明确,但它不能救市!”

在英国人看来,这场行动不伦不类。规则已经用律师们可以使用的再清楚不过的语言明确制定出来了,但当它碍事儿的时候,条款就被“蒸发”了。当英国媒体这样报道此事件时,招来的却是诸如“岛国心态”“盎格鲁-撒克逊式的死脑筋”一类冷嘲热讽。正如欧洲议会一名葡萄牙议员对我说的那样,其他人都认为,“实际效果比立法更重要”。

民主,也是一样。它被视为实现目的的手段,虽人人心向往之,却点到为止。《欧盟宪法条约》,后来叫《里斯本条约》,在各国全民公投中不断遭到否决:2005年, 55% 的法国人和 62% 的荷兰人否决了它; 2008 年, 53% 的爱尔兰人又投了反对票。欧洲的回应则是置之不理,继续推行条约,并且抱怨英语国家不懂欧洲。

至于个人应当尽可能自由而不受国家的强迫这个想法,则被认为彻头彻尾的盎格鲁圈的固执己见。欧盟不断将权力伸向新的领域:立法决定我们可以购买哪种维生素,银行需持有多少保证金,我们何时上下班,草药疗法该怎么规范……每当此时,我就问“到底有啥特殊问题需要制定新规定来解决?”;而得到的回答总是“以前的老欧洲不管啊!”似乎凡事缺乏规制就等于反自然,虽然那可能恰恰是事情本该有的自然状态。在欧洲大陆,“尚未规制”和“非法”这两个词的含义比在使用英语立法的地区更为接近。

这些以英语为第一语言的地方,在欧洲被统称为“盎格鲁-撒克逊世界”。这一称号并非基于种族,而是依据文化。当法国人说“les anglo-saxons”或者西班牙人说“los anglosajones”时,他们指的不是塞尔迪克、奥斯温和艾塞斯坦的后裔,而是说英语并认同小政府的人,无论他们身处旧金山、斯莱哥或者新加坡。

在欧洲大陆的许多评论者看来,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其他英语国家的人构成了一个“盎格鲁-撒克逊”文明体,他们最大的特点是都信奉自由市场。对一些美国读者来说,这点可能有些意外。我个人感觉,美国朋友们倾向于把联合王国和其他欧洲地方视为一体,而强调其自身历史的例外之处。不过,正如我们看到,很少有其他国家的人这么看美国。 1830 年代早期,托克维尔访问美国。他常被引为美国例外论的见证人。不过,在《论美国的民主》第一页,他指出,该书的主题之一,即英语国家为新大陆带去了他们独特的政治文化观念,并在新大陆生根发芽,这一过程完全不同于法国和西班牙的美洲殖民地。他写道:“美国人是自治的英国人。”这句话尝被引用,但肯定没有广泛传播。

过去一百年的国际冲突中,这片自由大陆三度捍卫了自己的价值观。在两次世界大战和后来的冷战中,将个人置于国家权力之上的国家战胜了与此相反的国家。在这三次冲突中,有多少国家一直坚定地站在自由一方?这份名单很短,但其中包括了绝大多数以英语为第一语言的民主国家。

我们通常会认为,今天的普世价值早晚有一天能获得最终胜利。然而,没有什么东西是非赢不可的。如果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局有所不同,自由很可能会被逐回北美大陆。如果冷战采取的是不同的方式,那么两大阵营有可能同归于尽。实打实地说,西方的胜利正是“英语民族”取得的一系列的军事成功。

当然,这样说话实在缺乏外交技巧,所以,作家和政治家们更乐于使用“西方”一词而不是“盎格鲁圈”。然而,“西方”究竟指的是什么?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这个名称是指与纳粹德国作战的国家。在冷战持续的漫长岁月中,“西方”则指北约(NATO)成员国和他们在其他大洲的盟友。

随着柏林墙的倒塌,“西方”的含义迅疾又被刷新。塞缪尔·亨廷顿在 1992 年一次演讲及后来的论著中,把世界划分为宽泛的文化圈。他将自己的观点总结为“文明的冲突”,并且预言(就目前来看,不甚准确)各文化圈之间而非文化圈内部的冲突将会越来越激烈。亨廷顿找到的西方,起源于基督教的拉丁一支与希腊一支的分裂,而这一宗教分裂发生于 1054 年。按照亨廷顿的划分,“西方”是由那些在文化上属于天主教或新教而非东正教的欧洲国家,以及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国组成的。

这样的界定与西方的军事框架紧密关联。当然,就前述国家的现状看,这个大框架也处于不断变动中。现属于北约集团的一些国家就在依然鲜活的记忆中,要么隶属于希特勒,要么听命于斯大林,或者兼从两者。事实上,在英语为母语的世界之外,数一数那些历史上持续拥有代议制政府和法治下自由的国家,这个数字少到可怜,扒着指头算也不过就是瑞士、荷兰以及北欧诸国。

就像马克·斯泰恩一贯地话粗理儿不糙,他说,大陆欧洲为世界贡献了精美的油画、悦耳的交响乐、法国红酒、意大利女演员以及就算不是但也足以使我们迷上多元文化的种种事物。但当我们审视这一段以忠于自由民主为特征的“政治化的西方”概念形成的过程时,不难发现,这段历史看上去更像单质文化的和政治集权(即使可能实行了民主政体)的,而不是像美国那样由各州拥有一个共同的主权政府。葡萄牙、西班牙和希腊的所有政治领导人的童年都是在专制中度过的,雅克·希拉克和安格拉·默克尔也是如此。我们忘了,和平的宪法改革在这个世界上何其之少,而发生在盎格鲁圈以外的更是寥寥无几。

意识形态的边界推进得远比国境线要快得多。欧洲国家全面拥抱西方价值的浪潮,第一波发生于 1945 年后,第二波则在 1989 年。在此语境下使用“西方价值”一词,其实是相当客气了。我们真正的意思是说,这些国家已经接受了盎格鲁-美利坚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

选举议会、人身保护令、契约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开放的市场、出版自由、改变宗教信仰的自由、陪审制……以上种种,无论如何也不能说是一个先进社会生而就有的组成部分,它们是借助英语语言发展出的政治意识形态的独特产物。这种意识形态,连同这种语言,传播得如此广泛,以至于我们常常忘记了,它们的源头实际独一无二。

题图为电影《至暗时刻》剧照,来自:豆瓣

VIA@Qdai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