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所谓“长大成人”的故事,其实不过是个从众的谎言?

没有哪条路直通成熟,人也无法发现,或者创造,单一的“自我”。

考迪·得里斯崔迪(Cody Delistraty)是一位生活在纽约和巴黎的作家兼历史学家。他的写作涉及文学、心理学以及有趣的人类。他的文章曾发表在《纽约时报》、《纽约客》和《大西洋月刊》等媒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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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J·D·塞林格(J D Salinger)《麦田里的守望者(The Catcher in the Rye)》接近尾声的部分,小说的主人公霍尔顿·考菲尔德为妹妹菲比买了张公园里旋转木马的票,站在一边儿,看着她玩起来。天开始下雨,霍尔顿——在经历了几乎整本书的焦虑、恶心和沮丧之后——差点因为喜悦哭了出来。“我情不自禁地喊出来了,我感觉太快乐了。说实话,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她看起来美极了,就是这样,就是她穿着蓝色外套,在上面一圈一圈地转着的样子。”

霍尔顿看着坐在木马上的妹妹伸手去够一只金属环,并感到了极度的释然:可能生命的意义就在于保持某种积极无邪的态度——即便在一个没有希望的世界中,也要不断尝试。接着,霍尔顿说自己“生了一场病”,但是这个时候,他基本上是乐观的了:他打算着、并且期盼着九月份去新学校的事。霍尔顿经历了一场感情上的“历险”,并在最后找到了他自己。这些经历反过来,使他能够进入社会,标志着他的长大成人。

19 世纪 20 年代,哲学家卡尔·莫根斯坦(Karl Morgenstern)创造了“教育小说(Bildungsroman)”一词来形容这类题材的小说:“以主人公的‘成型(Bildung)’开始,直到角色达到某种程度的完善结束。”这个词流行起来是在 1870 年。那一年,哲学家威廉·狄尔泰(Wilhelm Dilthey)称:约翰·沃夫冈·冯·歌德的《威廉·迈斯特的学习时代(Wilhelm Meister’s Apprenticeship)》(1796)是教育小说中的精华。书中主人公有着自我整合和融入社会的双重任务。根据狄尔泰的说法,自我整合暗示着融入社会,所以,总的来说,成长小说的主题在于带领主角(和读者)找到属于自己的有价值的社会角色。包括塞林格的小说在内,大多数当代反映成长过程的文化都从中起源。

拿超级英雄电影里的打斗戏来说:高潮部分总出现在英雄们完成自己的社会学习之后,例如,什么是爱,如何合作,她/他“到底是谁”。浪漫故事则常常以幡然醒悟、奔向机场的桥段推向高潮;“工作 vs 家庭”故事中的主人公最后选择和家人在一起,但这也总是在几乎失去一切后的选择。除了戏剧性增益之外,这些目的单一、流程固化的场景的根源,都是角色得以控制自我的渴望:以某个行为,或者某种终极的思考,达到“长大”的目的。

有些作品没有完全按照原则来,但是就成长故事而言,基本上没有变化。例如,迈克·尼科尔斯(MIke Nicols)的《毕业生》(1967)就讲了个看似过程相反的成长故事。主人公本杰明刚刚毕业,带着存在主义的迷惘,认识到自己不该忽视社会常识,于是和自己老情人的女儿私奔了。这可不是个遵从社会期待、找个工作、从父母家里搬出来类型的故事。他的“顿悟一刻”发生在那辆大巴车的后座上,它正载着他和为他逃婚的伊莱恩飞驰而去。只有在这里,片子的结尾,本杰明才意识到自己不愿在社会期盼的“桎梏”中长大的错误。

在世界中找到自己的地位是个重要的话题:不仅仅在电影和戏剧中,在文学、教育和动员会里——基本和年轻人有关的地方——都是这样。在所有这些例子中,对“自我”的追寻都是可疑的,因为它们无一不假设,“自我”潜伏在内心某处,并能用某种方式找到。而事实是,我们唯一能确定的“自我”时刻都在变化,每时每刻,我们的决定和境遇都带着我们走向无限可能的方向。即便我们以为自己“找到了自我”,这也不意味着余生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F·斯科特·菲茨杰拉德的处女作,《人间天堂》的最后一句,年轻的艾默里·布莱恩喊道:“我了解我自己,但是仅此而已。”虽然年轻,菲茨杰拉德笔下迷惑的普林斯顿大学毕业生依然明白了“自我”的知识在他生活的整体前不值一提。

“自我”躲藏在某个只有能被成熟和已成年照亮的角落,我们则像考古学家一样,必须从废墟和碎屑中把它清理出来:这种想法等于相信,人有着某种内在的“精华”,一旦发现,我们就能知道如何过好余生。成长故事的安抚人心之处就在于解锁“自我”,在今天也依然管用。但是从心理学角度来讲,这个概念已经脱节了。心理学否认了自我的单一性:成长是个分阶段的过程;而自我是在我们长大的过程中,由我们独特的个人经历不断塑造成的。

正如 19 世纪哲学家威廉姆·詹姆斯(William James)说的那样:“准确地讲,一个人在认识他、记得他长什么样的人眼中有多少种形象,他就有多少个社会自我。”帕布罗·聂鲁达(Pablo Neruda)的诗《许多我》(1967)表达了类似的多愁善感:

当一切都准备妥当
让我表现聪明才智的时候,
一个藏匿着的傻瓜
却拿走我口里的话。(赵德明译)

这种认为自我会产生波动、变化不定的观点受到了现代心理学的支持。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对人格的研究分化成两种基本观点。其一认为,人格在童年早期形成,之后一直保持不变。(2010 年一份报纸的头条称:“你这辈子的人格在小学一年级就确定了”。)对于你的状况,你无能为力:你只能认识自己,并且努力接受这一点。另外一种观点的看法相反:一个人的人格天生就不稳定,以至于,自我实际上根本没法被“找到”,甚至理解。

最近的研究结果综合了这两类观点。个体没有先天的“自我”,人是由多个“自我”组成的,它们缓慢地互相切换,跟所在的社会场合也有关系。布莱恩·利陶(Brian Little)是剑桥大学的一位人格心理学家,他把人格分为“生物因”和“社会因”两部分。“生物因”人格指的是由基因编码,并因此无法改变的人格部分,“社会因”指的则是个体对社会环境的回应,这部分人格时刻在发生改变。一份对 207 个研究报告的分析发表在今年一月份的《心理学报(Psychological Bulletin)》上。分析支持了利陶的看法,称人格是由不变和变化的特征组成的。分析发现,人格可以,而且的确会变化,还经常变化很大。在心理治疗师的干预下尤其如此,有时变得还很快。

所以为什么“成长”的迷思能够撑到今天呢?如果个体身份,像心理学理解的那样,由一系列的自我组成,或者始终是多个共存自我,是什么在支持着“一个自我”这种错误的想法呢?

一个人最终能够“成长”进入社会,相信这种说法的人心里会舒坦不少。因为,它意味着我们的生命有某种方向,会有一个我们归属的地方。虽然教育小说这个词源于德国,这类成长故事在美国的出现才是现象级的,因为在美国,对自我了解基本就建立在自造的神话上。在英国,别人可能问起你的父母、学业或者背景,美国人则对此不那么关心。他们不太在乎一个人的过往,对他/她的未来更感兴趣。更愤世嫉俗的观察者称(有可能并不失公正),这是因为美国人没有明确的历史和文化;无论如何,成长故事在美国这么重要,多少也得归功于某种恒定的——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顽固的——信念,即一个人总能够获得新生。过去不算事儿,未来才是一切。

这种与生俱来的、“亚当与夏娃”式的纯洁,以及美国人对它独特的兴趣,可能来源于美国人对历史的抛弃。这种否认融合了美式故事和对国家身份的记叙,依夏卜·哈桑,这位已故的阿拉伯-美国文学理论家这样看这个问题。所有的美国成长故事都和自我的塑造有关,从一片假设的空无中创造出单一、积极向上的自我,投向未来和它无限的可能。

从偏向社会学的角度看,美国的“造我神话”本质上是资本主义的体现。法国哲学家米歇尔·福柯的理论是,冥想和写日记能够让一个人进入自己的内部,从而使得他/她,至少是暂时地,摆脱这个世界和自己与它的关系。但是社会学家保罗·杜·盖(Paul du Gay)在 96 年的论文中认为,没有几个人会像福柯说的那样对待自我。大多数人,他说,会塑造一个积极向上、“向外观望”的自我,从而获得文化资本,以达到更高的社会地位,挤入某个社会阶级,得到某种工作等等。我们装扮自己,开发兴趣的动机都出于我们的社会抱负。这样,自我就变成了一台终极的资本主义机器,一场愉快地自我剥削着的皮埃尔·布迪厄式噩梦。

不管是通过改变生活的“感知”还是通过技能学习,青少年会自然而然地长大成人:这种观点仍然意味着自我成长是为社会利益服务的一环。生产能力和工作都是个人的身份的一部分。举个例子,不少学生受鼓励,腾出“间隔年”,来弄明白“他们到底是谁”,“他们到底想要做什么”。(当然,“做”就是“工作”的同义词,简单粗暴。)一个人的成熟必然和财务有关,年轻人们的期望就是早日工作,以得到“独立”。 用这种方式,成长故事强调了工作在道德上的重要性。

粉饰环境,为年轻人的人生营造一个“浪漫的、基于情感的转折点”——有人甚至开发了这种行为的商业价值。成长仪式之旅(Rite of Passage Journeys)是一家位于西雅图的个人冒险公司,它提供的服务之一是带领年轻人徒步宿营、野外求生,帮助他们找到真正的自我。该公司的网站上写着:“我们的工作能确保学员能在旅途之后带着新奇励志的故事回来,这些经历会帮助他们在未来生活的道路上为自己的选择负责。……通过对自身价值的探索,学员在我们的帮助下创想自己的身份,以及他们想要拥有的生活。”划重点的话,就是帮助人“快速找到自我”。

如果一周的训练营就能帮助人马上找到自己,为什么人还要用整个童年的经历和挑战来塑造自我呢?用这种冷酷、剥削式的眼光看待这个问题,“找到自我”的过程就变得不那么自然了。当现代心理学几乎宣称单一的自我并不存在的时候,我们不断切换的“自我们”似乎都冲着一个目的来了:开发它们本身。

我们不难看出,文化错误地挪用了成长和成年的关系,但是如何准确描述这个重要的转型期仍然是个重要的问题。人类的历史是自己创造的,可是现在文化却为成长提供了模板:某段时间人在成长,而到了某个时刻,人就长大了。美国成长故事的核心价值把融入社会看成人的终极目的,这种想法非常有问题,因为它妨害了人的真实生活。一旦我们相信自己困于这二选一的局面——要么在成长,要么就是长大——留给我们的发展空间就很小了,根本容不得任何错误,也容不得能够让人真正成熟的生活方式。类似的,如果一个人相信自己已经成熟了,他就不会继续在自我提升方面,也就是成长上,下功夫。成长是一个人应该终生追求的“成熟”,而不仅仅是个仪式。

从根本上说,只有改变我们对生活和自己的看法,才能调整视野,将“成长”看作我们生命中永不停息的一环。在《世界的规律:欧洲文化中的教育小说》(1987)一书中,弗兰科·莫莱提(Franco Moretti)指出,用德语、英语写作的成长小说,与法语小说有显著的不同。他表示,用德语、英语写作的小说都倾向于一种“分类原则”,叙事的结尾利落干净,伴随着感情的净化。小说的主人公最终回归社会,而且通过这么做,证实了社会是他们最好的去处。那些一意孤行,无视社会或者自己家庭的角色,要么受到了惩罚,要么走投无路。(最经典地刻画了这个主题的可能是《圣经:路加福音》中“浪子回头的比喻”一节。)

法国的成长小说则倾向于“转变原则”,叙事关注的是转变本身。在这种模式下,叙事的“尾声”不再必要,情感的净化也失去了价值。伏尔泰的《老实人》(1759)就是这种“法国转变小说”中的精髓。老实人在全书中的经历混乱、可怕,但是这也没能让他明白到底该如何拥抱社会,融入社会生活;至于是不是该和糟糕的现实对抗,他更不明白。他只能让自己安于现状。

虽然速度有点慢,这类成长故事终于崛起了,包括在美国。理查德·林克莱特的《少年时代》(2014)大概是这场转变最著名的标志之一。电影颂扬了真实生活的流动性,使用同一批演员,花了十多年拍摄完成。随着年龄的增长,标题中的少年在外形上和情感上都发生着变化。《少年时代》脱离了“顿悟一刻”的套路,抛弃了美国式线性叙事中戏剧性的转折。电影起伏的结构暗示,成长过程中经历的困难没有解决方案,不成熟被长大成人永远压制住的那一刻压根不存在。只有时间在流逝,往事的沉淀有的发挥着作用,被归为有意义的那类,另一种情况更能引发共鸣:它们被忘掉了。

“长大成人”在今天的定义——也就是一劳永逸地融入社会——在道德上可能有点说不过去。如果你所在的社会不道德、不公正(有人可能说谁不一样),那么,真正的成熟就是要针对这个问题采取行动,而非肯定它,成为它的一份子。传统意义上,大多数成长故事的主角都是白人男性,因为社会接纳他们,在融入的过程中也不会遇到什么问题。对于种族、性向和性别的少数群体而言,融入社会是个更难的过程,尤其因为,少数群体本身就是“反常”的:他们不会寻找一个“自我”,以融入他们生活的社会环境。一个同性恋黑人女孩儿做主角的传统成长故事压根就不成立:她怎样才能找到一个身份,来融入边缘化她身份的社会呢?这一点也许显而易见,但是把融入社会当成年轻人的首要任务这件事的愚蠢程度还是被低估了。生活就是一波接一波的事件。你不会“长大成人”:你只能长大几岁。如果必须要给成年下个定义的话,那它就只是时间的作用,大多数情况下,你只有活的够长,才有机会真正“成人”。

没有哪条路直通成熟,人也无法发现,或者创造,单一的“自我”,这些对成长的新认识虽然与几代人从故事中学到的背道而驰,但是它有着解放人心的无穷潜力。如果一个人愿意,他可以站在雨中,看着旋转木马,感觉自己终于长大了。但是,同样正当的,一个人也可以单纯地享受这份经历,根本不用把它当回事。

翻译 姚舜源

题图来自 《少年时代》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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